供暖(nuan)室(shi)外(wai)(wai)計算溫度(du)的(de)(de)是以日平(ping)均溫度(du)為(wei)統計基礎,按照歷年(nian)室(shi)外(wai)(wai)實際出(chu)現的(de)(de)較低(di)的(de)(de)日平(ping)均溫度(du)低(di)于室(shi)外(wai)(wai)計算溫度(du)的(de)(de)時(shi)間(jian)(jian),平(ping)均每年(nian)不(bu)低(di)于五天的(de)(de)原則確(que)定的(de)(de)。經過幾十年(nian)的(de)(de)實踐證明,在采取連續供暖(nuan)或間(jian)(jian)歇時(shi)間(jian)(jian)不(bu)長的(de)(de)運行制度(du)時(shi),這樣的(de)(de)供暖(nuan)室(shi)外(wai)(wai)計算溫度(du)一(yi)般不(bu)會影響民用建筑的(de)(de)供暖(nuan)效果(guo)。
本(ben)(ben)條(tiao)及本(ben)(ben)章(zhang)其他條(tiao)文中的(de)所謂“不(bu)保證(zheng)”,是(shi)針對(dui)室外溫度狀況而言的(de)。“歷年”即為每(mei)年,“歷年平(ping)均”,是(shi)指累年不(bu)保證(zheng)總(zong)數的(de)歷年平(ping)均值(zhi)。
我們可以看到,根據現行《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》(GB50736-2012), 以北京為例,北京市民用建筑設計參考室外計算溫度為“-7.6℃”。也就是說,當室外日均氣溫降到 -7.6℃以后,供熱系統已達到供熱設計最大負荷,將不能持續保證建筑室內溫度不低于18℃。
當室外氣溫低于該設計值時,建筑物的圍護結構和采暖系統將不能保證一定滿足正常室溫需求。這是由于,設計人員在進行供熱工程設計時,根據規范確定的室外設計溫度進行建筑熱損耗計算。如果室外溫度連續幾天低于室外設計溫度,由于建筑物向室外散熱量增加,采暖設備傳出的熱量不足以抵消建筑物散失的熱量,室內采暖溫度有可能達不到正常供熱標準。
在室外(wai)日均氣溫跌破供暖室外(wai)設計計算溫度的(de)(de)同時,連續的(de)(de)寒潮(chao)天氣會(hui)使建筑(zhu)物(wu)尤其是老(lao)舊小區建筑(zhu)外(wai)保溫性能急(ji)劇下降,居民樓(lou)“邊、角、頂(ding)、底”用戶家里會(hui)更(geng)明(ming)顯地感受到(dao)室溫的(de)(de)降低(di)。